两部门联合推出数据流通交易便利化举措

2025-07-15 09:05:39.0 来源:人民邮电报 作者:苏德悦

为降低数据流通交易成本,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近日,国家数据局、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数据流通交易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当前,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正在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各领域全过程,数据市场规模加快增长。合同是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基础。

  本次发布的示范文本聚焦数据流通中最典型的4类场景。一是数据提供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数据提供方通过有偿交易、无偿共享、许可使用等方式将数据提供给数据接收方的活动。二是数据委托处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数据委托方将其持有或控制的数据委托给受托方,由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指示和要求进行数据处理的活动。三是数据融合开发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数据融合各参与方将其持有的数据向彼此开放共享或共同委托给特定处理方,用于共同创建数据平台、数据空间、数据池、衍生数据等情况。四是数据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数据中介方为促成数据流通交易而提供市场推广、信息发布、客户对接、交易撮合、合同订立等的媒介服务活动。

  国家数据局、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为数据市场的经营主体参与流通交易提供范本和参考,主要有3方面考虑。一是降低数据流通交易成本,以标准化文本形式引导经营主体在合同中约定责任边界,建立交易信任,预防交易纠纷,降低交易成本。二是维护公平竞争环境,通过预先设定适用于不同数据流通交易场景的条款,保护各方利益,引导形成各方相互尊重、平等协商的合作氛围。三是推动数据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在合同中设置数据产权登记、安全保密要求等条款,引导交易各方守好合规交易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