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近日,《天津市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发布,提出产业发展目标:到2027年底,天津跨境电商年交易额占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比重达到10%,力争突破1000亿元,打造6个以上跨境电商特色产业带、8个以上市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区,跨境电商经营主体超过5500家,培育50个以上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跨境电商出口品牌。
《实施方案》包括4个方面18项具体举措。在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方面,我市将加大跨境电商企业引育力度,支持传统企业发展跨境电商,鼓励企业通过第三方平台、独立站等方式开拓国际市场。此外,聚焦外贸出口传统优势产业,培育跨境电商特色产业带;大力培育跨境电商服务企业;推进跨境电商集聚发展。
在传统外贸中,许多企业采用的是贴牌生产(OEM)、委托设计(ODM)等模式,此次《实施方案》聚焦创新发展模式,鼓励跨境电商自主品牌“出海”。同时,加强数字化营销推广应用,培育跨境电商新模式、新场景,不断扩大优质消费品和高附加值产品进口规模,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多渠道拓展市场。
围绕优化服务供给,《实施方案》提出,全面落实跨境电商通关、退税、结汇等便利化措施,完善海、空、铁物流体系支撑,探索跨境电商金融创新应用,优化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功能。
在构建良好产业生态方面,我市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海外维权能力建设,加强跨境电商人才培养,建设专业智库。同时,深化与其他地区的交流合作,推动区域跨境电商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