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浙江省聚焦省委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部署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优化营商环境反垄断执法“双行动”,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据介绍,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专项行动由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和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发文部署,面向各地政府和省级部门,聚焦公用事业、教育、医疗卫生、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保险、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整治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商品自由流通、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限定或者变相限定交易、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等行为。
优化营商环境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由省市场监管局发文部署,面向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聚焦公用事业、建材、日用消费品、汽车、医药等重点领域,坚持监管规范与促进发展并重,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规范并重,牢牢把握反垄断工作的发展导向,加强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执法,集中查处一批严重影响营商环境的典型垄断案件。
行动期间,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查处相结合,坚持自我审查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组织开展全省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交叉检查,委托专业机构重点对全省政府采购、招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把增量审查、存量清理、执法办案与普法宣传、警示教育、竞争倡导相结合,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为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创造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