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为全面直观地展示“一带一路”的重要内涵、建设成果和深远意义,记录见证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民间友好交往、文化交流的感人瞬间。现面向国内外各城市政府宣传部门、摄影摄像爱好者征集优秀影视作品。
“‘一带一路’十周年影视图片展”将在2023年9月22日第十届欧亚经济论坛上首展(欧亚经济论坛是国务院批准,外交部指导,以上海合作组织国家为主体,面向广大欧亚地区的高层次、开放性国际会议。),在全国部分省市巡展。
一、征稿内容
“一带一路”开创人类和平、繁荣、开放、绿色、创新、文明发展新时代。此次“一带一路”十周年影视图片展征集的作品,围绕“一带一路”主题,全景展现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年来为世界经济增长开辟的新空间,为国际贸易和投资搭建的新平台,为完善全球经济治理拓展的新实践,为增进各国民生福祉作出的新贡献。
影视图片展分为“序篇”、“和平之路”、“繁荣之路”、“开放之路”、“绿色之路”、“创新之路”、“文明之路”七个篇章,该展览是至今级别最高、规模最大、影响最广泛的“一带一路”成果总结展示。
1.“序篇”反映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根植历史,更面向未来的影视图片。如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提出、推进的重要会议,“和平之路、繁荣之路、开放之路、绿色之路、创新之路、文明之路”发展理念提出的高峰论坛,中国与参与国、国际组织签署的合作文件。
2.“和平之路”反映以共同发展促进世界和平的影视图片。“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是丝绸之路的核心精神。“一带一路”倡导共同、综合、可持续的安全观,努力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以及促进各国内部的和平发展。如沙伊和解。
3.“繁荣之路”反映广大参与国互帮互学互补互需,实现共同繁荣的影视图片。共建“一带一路”,中国的优势产能、先进的科学技术、基础设施建设能力、广阔的市场空间等为广大参与国,特别是为发展中国家的产业、外贸、科技创新提供切实可行的经验借鉴,为参与国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如丝路电商、产业园区,中国喷气式客机首次进入海外市场。
4.“开放之路”反映打造国际合作新平台,为世界共同发展增添新动力的影视图片。“一带一路”建设强调开放合作,是面向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开放合作之路,以开放合作推动各国繁荣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如中欧班列、中老铁路,中蒙俄、中巴等六大经济走廊。
5.“绿色之路”反映绿色发展理念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影视图片。倡导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产生活方式,加强生态环保合作,建设生态文明,既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共同需求,又为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注入新动能。如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金融。
6.“创新之路”,反映科技创新合作在“一带一路”中的支撑引领作用的影视图片。全面提升各国科技创新合作层次和水平,打造“一带一路”创新共同体。如科技人文交流、共建联合实验室、科技园区合作、跨国技术转移平台。
7.“文明之路”反映“一带一路”国家文明交流互鉴的影视图片。“一带一路”是超越文明隔阂、摒弃文化冲突、推动文明互鉴和文化交融的文明之路。如文化、体育、卫生、教育、旅游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二、征稿细则
1.面向各城市政府宣传部门、所有摄影摄像职业以及爱好者开放,年龄、国家不限,视情每个城市一块高清显示屏展示“一带一路”十年来的丰硕成果。
2.作品可使用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前提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但不可修改影视照片内容,不得添加或删除任何原始照片元素或采用合成手法改变作品原貌。提供合成作品者将丧失入选资格。
3.图片作品要求用jpg或tif格式,数据量不小于5M,像素不低于1024*768,清晰度不低于72DPI。
4.影视作品要求高清拍摄,视频分辨率 1920*1080,横屏,拍摄比例为16:9;片头需标注作品名称,片尾需署名创作人(团队);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G,格式为MP4。无人机拍摄作品的画质要求可适当降低。
5.参赛作品不得嵌入任何边框、印记等。
6.投稿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9月3日,作品发送至邮箱:seechina@cicc.org.cn
7.投稿邮件主题须注明“一带一路”,且须文字说明作品名称、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作者姓名、手机号码等,并保留原始拍摄数据备查。
三、作品评选
1.专家评选: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9日将邀请相关专家、学者进行评选。
2.结果公布:拟于2023年9月22日在《城市漫步》杂志微信公众号(ThatsChina城市漫步)上公布。
四、奖项设置
本影视图片展不设奖金,选用作品一律奖励价值1988元景德镇白瓷“欧亚经济论坛”纪念限量版骆驼提梁壶1套/人(集体),以及荣誉证书。
五、组织单位
1.主办:五洲传播中心 西安市人民政府
2.承办:
北京新影响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西安市博览事务中心(欧亚经济论坛秘书处)
北京分水岭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亭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六、特别说明
1.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不退来稿,凡投稿二个月内未收到采用通知的,即为不予采用。
2.投稿人应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无争议的著作权;作品应具备真实性和原创性,不得虚构,不得抄袭、篡改、剽窃他人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在内的任何权利。
3.因作品侵权导致的相关纠纷及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本人承担。由此给活动方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取消荣誉、追缴奖品并追究其法律及赔偿责任。
4.对于所有选用作品,活动方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汇编、文创、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宣传、展示、画册制作、对外推介等非商业用途,不另付稿酬。
5.本次展览和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于组委会。凡投稿者,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